1.0.1为加强北京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
1.0.3推荐使用本标准。当家居装饰工程的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的质量要求高于本标准时,双方可补充或采用其他验收标准。
1.0.4承担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施工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
1.0.5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中,严禁下列行为:
1、未经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书面同意,擅自改变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
2、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改变住宅立面,擅自开启墙体上的门窗;
3、任意扩大主体结构上原有的门窗洞口,拆除连接阳台的砖墙和混凝土墙;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其他行为;
4、未经供热管理部门批准擅自拆除供热管道和设施的;
5、未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擅自拆除燃气管道和设施。
1.0.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除符合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的相关标准和规范。
天花板项目
2.0.1本章适用于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木龙骨等吊顶工程的质量验收。作为框架,石膏板、金属板、矿棉板、木板和格栅作为饰面材料。
2.0.2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颜色图案、固定方法和基本结构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范标准的规定。
2.0.3吊顶龙骨不得扭曲、变形,木龙骨无树皮和虫眼,并按照防火和防腐处理的规定,吊杆布置合理、平直,金属吊杆和挂件应进行防锈处理,龙骨安装牢固可靠,四周光滑。
2.0.4吊顶盖板与龙骨连接紧密牢固,阴阳角侧方正,起拱正确。
2.0.5石膏板可用沉头螺钉和龙骨固定。钉子帽沉入板表面。非防锈螺钉的顶盖应进行防锈处理。板缝应进行防裂嵌缝。安装双层板时,上下板接缝应错开。
2.0.6盖板与墙面、窗帘盒、灯槽交接处应严密接缝,压条顺直,宽度一致。
2.0.7吊顶内填充的吸音隔热材料的品种和铺设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有防散射措施。
2.0.8灯具、电风扇等设备的安装必须牢固。重量超过3公斤的灯具或电风扇等重型设备严禁安装在龙骨上。吊架应单独安装,以便与结构连接。
2.0.9玻璃吊顶应采用安全玻璃,搭接宽度和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2.0.10吊顶饰面板表面应光滑、边缘整齐、颜色一致,不得有污染、缺边、掉角、锤印等缺陷。
2.0.11吊顶工程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的规定
门窗工程
3.1本章适用于木质门窗、铝合金门窗、塑料门窗安装工程的质量验收。
3.2木质门窗的制造和安装
3.2.1木门窗框扇的木材品种、材质等级、规格、尺寸和线型应符合设计要求。
3.2.2木质门窗应为含水率不超过12%的干燥木材。
3.2.3木门窗框与砖砌体、混凝土或抹灰层接触的部位,用
3.2.10木门窗切角拼缝严密平整,框扇切直口,平面平整。
3.2.11木质防水门窗、盖板、压缝和密封条的安装应平直,与门窗的结合应牢固、严密。
3.2.12木门窗制作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3.2.13的规定。
3.3铝合金门窗的安装
3.3.1铝合金门窗的品种、型号、规格、尺寸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3.3.2铝合金门窗的型材和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所用配件应采用不锈钢或镀锌材料。
3.3.3门窗应水平、水平、垂直安装,与孔壁留有一定间隙。不得使用水泥砂浆填充缝隙。填充和嵌入应使用弹性材料。密封剂应用于密封表面。
3.3.4铝合金门窗框安装必须牢固,预埋件的数量、位置、埋设方法和框连接方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严禁在砌体上用钉子固定安装门窗,铝合金门窗的开启方向、安装位置、连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3.3.5铝合金门窗扇必须安装牢固,推拉扇必须有可靠的防坠措施。门窗应打开灵活,关闭严密,不得倾斜或移动。
3.3.6铝合金门窗表面应干净、平整、光滑、色泽一致、无锈蚀、划痕和擦伤。
3.3.7铝合金门窗扇的橡胶密封条应安装完好,不得卷曲和开槽。
3.3.8铝合金门窗的允许安装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3.3.8的规定。
3.4塑料门窗的安装
3.4.1塑料门窗内衬钢板的品种、型号、规格、尺寸和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如无要求,门窗型材应为多腔型,壁厚不小于2.2毫米,内衬钢板厚度不小于1.2毫米
3.4.2塑料门窗框、辅助框和风扇的安装必须牢固。固定件或膨胀螺栓的数量、位置和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范。
3.4.3塑料门窗扇、平开窗应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推拉门窗应平移灵活,无堵塞现象,位置正确,关闭时密封条应处于受压状态。外墙推拉门窗扇必须有防坠落措施。
3.4.4门窗框与墙体之间的缝隙不得用水泥砂浆填充。采用闭孔弹性保温材料,填充嵌固严密,表面用密封胶密封。
3.4.5门窗安装的五金配件应先钻孔,然后用自攻螺钉拧入,不得直接锤入。
3.4.6塑料门窗表面应干净、光滑、无划痕和擦伤。
3.4.7玻璃密封条与玻璃和玻璃槽口之间的接缝应光滑,不得卷曲和开槽。
3.4.8塑料门窗的允许安装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3.4.8的规定。
轻质隔墙
4.0.1本章适用于以轻钢龙骨和木龙骨为框架,以石膏板、胶合板和水泥板为面板的工程验收。
4.0.2隔墙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等级、规格、隔音、隔热、阻燃等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
4.0.3轻钢龙骨应按产品组合要求安装,安装位置正确,连接牢固,无松动。
4.0.4面板安装必须牢固,无分层、翘曲、开裂、缺棱掉角。
4.0.5木龙骨和木盖板在安装前应防火。
4.0.6木盖板接头位于龙骨的中心。开口接缝或板条的宽度和厚度基本相同,并且结合紧密
5.0.2壁纸、墙布的品种、质量、颜色、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胶粘剂应根据壁纸、墙布的品种选择匹配。
5.0.3粘贴的基材应干燥光滑。
5.0.4粘贴前,基础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5.0.4.1混凝土或抹灰基层含水率不大于8%,木基层含水率不大于12%;
在使用腻子之前,5.0.4.2新建筑的混凝土或抹灰基墙应涂上密封底漆。
5.0.4.3的旧墙面必须清除掉松散的装饰层,并涂上界面剂。
接缝胶带应粘贴在5.0.4.4不同材料制成的基层接缝处。
5.0.5基层腻子应光滑牢固,无粉化、脱皮和裂缝。
5.0.6墙纸墙面必须粘贴牢固。墙面应贴满整幅画。每张图片应水平、水平和垂直拼接。图案拼接匹配,色泽一致。
5.0.7表面无气泡、空洞、裂纹、翘边和斑点。
5.0.8在离墙1.5m处不要有接缝。
5.0.9壁纸、墙面覆盖物及顶角线、挂镜线、门、踢脚板交接处边缘垂直整齐无毛刺。
5.0.10阴阳角垂直方正,阴角应断搭,阳角包角无接缝。
软袋项目
6.0.1本章适用于室内墙面和立面的各种软包工程的质量验收。
6.0.2软包面料、皮革、人造革等面料和填充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防火和防腐处理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6.0.3软包工程的衬板和木框架应按设计要求施工。钉子应牢固,不得松动。
6.0.4软袋尺寸正确,边缘方正,周边光滑,表面平整,填充充分,松紧适度。
6.0.5单件软袋织物不应有接缝。当织物被切断时,经纱和纬纱保持平直。
6.0.6软包应紧贴墙面安装平稳,色泽一致,接缝严密,无粘边现象。
6.0.7软袋表面应清洁无污染,拼缝处图案应一致,无起伏和褶皱。
6.0.8软包饰面与压条、盖板、踢脚线、电气箱面板等的连接。应紧密连接,无毛刺。电气箱开口应切割尺寸正确,边缘整齐,盖板应安装,面板应压实,毛刺不应外露,周边应无缝。
6.0.9软包装工程的允许质量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
铺板工程
7.0.1本章适用于墙体、地面饰面石材和饰面砖安装工程的质量验收。
7.0.2石材、墙地砖的品种、规格、等级、颜色和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
7.0.3面板表面不得有划痕、裂纹、风化、缺棱掉角等质量缺陷。过期的粘结性水泥不得用作胶结材料。
7.0.4石材、墙地砖施工前,应制定规范,确保整齐有序,减少颜色选择、色差、预排和非整砖使用。墙面和地面突出的物体应按规定用整体砖组切割,边缘对齐。
7.0.5砌石前应进行背涂,以减少“水渍”和“泛碱”的发生。
7.0.6墙地砖应满铺砂浆并粘贴牢固,单块墙板的棱角空鼓不得超过铺贴砖数的5%。
7.0.7表面平整,接缝顺直,接缝浆饱满,纵横方向无明显错位,颜色基本一致,无明显色差,无污垢和浆痕。
7.0.8铺路石、墙地砖的允许质量偏差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0.8。
地板工程
8.1本章适用于实木地板、实木复合地板和强化地板铺装工程的质量验收。
8.2木地板
8.2.1品种、规格、等级、颜色和潮湿程度
8.2.7条形木地板的铺设方向可供用户参考。一般来说,走廊和通道应沿步行方向布置,室内房间应沿光线布置。
8.2.8木地板铺装工程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的规定
8.3强化地板
8.3.1基层应平整、牢固、干燥、洁净、无污染,其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8.3.2建筑物或平房的底层铺装应进行防潮处理。
8.3.3铺设复合地板时,室内温度应符合产品规范的要求。
8.3.4地板下应满铺防潮底垫,路面平整,接缝不得堆放,并用胶带固定。
8.3.5安装第一排地板时,凹槽应面向墙壁,在地板和墙壁之间留有大约10毫米的间隙。
8.3.6当房间的长度或宽度超过8米时,应安装伸缩缝和平板条。
8.3.7木踢脚板应与45度槽紧密结合,高度和壁厚相同,固定钉帽不得外露。
8.3.8表面应平直,色泽和纹理应协调、干净、无胶痕。
8.3.9复合地板铺装工程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8.3.9的规定。
地毯工程
本章适用于各种地毯铺装工程的质量验收。
9.0.1地毯的品种、规格、材料、颜色、上浆材料和附件应符合设计要求。
9.0.2基层必须平整、光滑、干燥、清洁、无污染。
9.0.3地毯固定应牢固。地毯表面应平整,无起拱、凹陷、褶皱和粘边。接缝应拼接紧密,排列整齐,图案连续,热压平整。麂皮表面应光滑平整,边缘闭合合理,表面清洁,无油污损伤。
9.0.4地毯铺设后,应使用张紧器张紧和平整地毯。地毯应与倒刺板牢固夹紧,毛边应填充在踢脚板下。
9.0.5地毯与其他地面的交接处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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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为加强北京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
1.0.3推荐使用本标准。当家居装饰工程的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的质量要求高于本标准时,双方可补充或采用其他验收标准。
1.0.4承担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施工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
1.0.5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中,严禁下列行为:
1、未经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书面同意,擅自改变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
2、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改变住宅立面,擅自开启墙体上的门窗;
3、任意扩大主体结构上原有的门窗洞口,拆除连接阳台的砖墙和混凝土墙;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其他行为;
4、未经供热管理部门批准擅自拆除供热管道和设施的;
5、未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擅自拆除燃气管道和设施。
1.0.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除符合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的相关标准和规范。
天花板项目
2.0.1本章适用于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木龙骨等吊顶工程的质量验收。作为框架,石膏板、金属板、矿棉板、木板和格栅作为饰面材料。
2.0.2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颜色图案、固定方法和基本结构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范标准的规定。
2.0.3吊顶龙骨不得扭曲、变形,木龙骨无树皮和虫眼,并按照防火和防腐处理的规定,吊杆布置合理、平直,金属吊杆和挂件应进行防锈处理,龙骨安装牢固可靠,四周光滑。
2.0.4吊顶盖板与龙骨连接紧密牢固,阴阳角侧方正,起拱正确。
2.0.5石膏板可用沉头螺钉和龙骨固定。钉子帽沉入板表面。非防锈螺钉的顶盖应进行防锈处理。板缝应进行防裂嵌缝。安装双层板时,上下板接缝应错开。
2.0.6盖板与墙面、窗帘盒、灯槽交接处应严密接缝,压条顺直,宽度一致。
2.0.7吊顶内填充的吸音隔热材料的品种和铺设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有防散射措施。
2.0.8灯具、电风扇等设备的安装必须牢固。重量超过3公斤的灯具或电风扇等重型设备严禁安装在龙骨上。吊架应单独安装,以便与结构连接。
2.0.9玻璃吊顶应采用安全玻璃,搭接宽度和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2.0.10吊顶饰面板表面应光滑、边缘整齐、颜色一致,不得有污染、缺边、掉角、锤印等缺陷。
2.0.11吊顶工程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的规定
门窗工程
3.1本章适用于木质门窗、铝合金门窗、塑料门窗安装工程的质量验收。
3.2木质门窗的制造和安装
3.2.1木门窗框扇的木材品种、材质等级、规格、尺寸和线型应符合设计要求。
3.2.2木质门窗应为含水率不超过12%的干燥木材。
3.2.3木门窗框与砖砌体、混凝土或抹灰层接触的部位,用
3.2.10木门窗切角拼缝严密平整,框扇切直口,平面平整。
3.2.11木质防水门窗、盖板、压缝和密封条的安装应平直,与门窗的结合应牢固、严密。
3.2.12木门窗制作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3.2.13的规定。
3.3铝合金门窗的安装
3.3.1铝合金门窗的品种、型号、规格、尺寸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3.3.2铝合金门窗的型材和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所用配件应采用不锈钢或镀锌材料。
3.3.3门窗应水平、水平、垂直安装,与孔壁留有一定间隙。不得使用水泥砂浆填充缝隙。填充和嵌入应使用弹性材料。密封剂应用于密封表面。
3.3.4铝合金门窗框安装必须牢固,预埋件的数量、位置、埋设方法和框连接方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严禁在砌体上用钉子固定安装门窗,铝合金门窗的开启方向、安装位置、连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3.3.5铝合金门窗扇必须安装牢固,推拉扇必须有可靠的防坠措施。门窗应打开灵活,关闭严密,不得倾斜或移动。
3.3.6铝合金门窗表面应干净、平整、光滑、色泽一致、无锈蚀、划痕和擦伤。
3.3.7铝合金门窗扇的橡胶密封条应安装完好,不得卷曲和开槽。
3.3.8铝合金门窗的允许安装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3.3.8的规定。
3.4塑料门窗的安装
3.4.1塑料门窗内衬钢板的品种、型号、规格、尺寸和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如无要求,门窗型材应为多腔型,壁厚不小于2.2毫米,内衬钢板厚度不小于1.2毫米
3.4.2塑料门窗框、辅助框和风扇的安装必须牢固。固定件或膨胀螺栓的数量、位置和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范。
3.4.3塑料门窗扇、平开窗应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推拉门窗应平移灵活,无堵塞现象,位置正确,关闭时密封条应处于受压状态。外墙推拉门窗扇必须有防坠落措施。
3.4.4门窗框与墙体之间的缝隙不得用水泥砂浆填充。采用闭孔弹性保温材料,填充嵌固严密,表面用密封胶密封。
3.4.5门窗安装的五金配件应先钻孔,然后用自攻螺钉拧入,不得直接锤入。
3.4.6塑料门窗表面应干净、光滑、无划痕和擦伤。
3.4.7玻璃密封条与玻璃和玻璃槽口之间的接缝应光滑,不得卷曲和开槽。
3.4.8塑料门窗的允许安装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3.4.8的规定。
轻质隔墙
4.0.1本章适用于以轻钢龙骨和木龙骨为框架,以石膏板、胶合板和水泥板为面板的工程验收。
4.0.2隔墙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等级、规格、隔音、隔热、阻燃等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
4.0.3轻钢龙骨应按产品组合要求安装,安装位置正确,连接牢固,无松动。
4.0.4面板安装必须牢固,无分层、翘曲、开裂、缺棱掉角。
4.0.5木龙骨和木盖板在安装前应防火。
4.0.6木盖板接头位于龙骨的中心。开口接缝或板条的宽度和厚度基本相同,并且结合紧密
5.0.2壁纸、墙布的品种、质量、颜色、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胶粘剂应根据壁纸、墙布的品种选择匹配。
5.0.3粘贴的基材应干燥光滑。
5.0.4粘贴前,基础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5.0.4.1混凝土或抹灰基层含水率不大于8%,木基层含水率不大于12%;
在使用腻子之前,5.0.4.2新建筑的混凝土或抹灰基墙应涂上密封底漆。
5.0.4.3的旧墙面必须清除掉松散的装饰层,并涂上界面剂。
接缝胶带应粘贴在5.0.4.4不同材料制成的基层接缝处。
5.0.5基层腻子应光滑牢固,无粉化、脱皮和裂缝。
5.0.6墙纸墙面必须粘贴牢固。墙面应贴满整幅画。每张图片应水平、水平和垂直拼接。图案拼接匹配,色泽一致。
5.0.7表面无气泡、空洞、裂纹、翘边和斑点。
5.0.8在离墙1.5m处不要有接缝。
5.0.9壁纸、墙面覆盖物及顶角线、挂镜线、门、踢脚板交接处边缘垂直整齐无毛刺。
5.0.10阴阳角垂直方正,阴角应断搭,阳角包角无接缝。
软袋项目
6.0.1本章适用于室内墙面和立面的各种软包工程的质量验收。
6.0.2软包面料、皮革、人造革等面料和填充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防火和防腐处理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6.0.3软包工程的衬板和木框架应按设计要求施工。钉子应牢固,不得松动。
6.0.4软袋尺寸正确,边缘方正,周边光滑,表面平整,填充充分,松紧适度。
6.0.5单件软袋织物不应有接缝。当织物被切断时,经纱和纬纱保持平直。
6.0.6软包应紧贴墙面安装平稳,色泽一致,接缝严密,无粘边现象。
6.0.7软袋表面应清洁无污染,拼缝处图案应一致,无起伏和褶皱。
6.0.8软包饰面与压条、盖板、踢脚线、电气箱面板等的连接。应紧密连接,无毛刺。电气箱开口应切割尺寸正确,边缘整齐,盖板应安装,面板应压实,毛刺不应外露,周边应无缝。
6.0.9软包装工程的允许质量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
铺板工程
7.0.1本章适用于墙体、地面饰面石材和饰面砖安装工程的质量验收。
7.0.2石材、墙地砖的品种、规格、等级、颜色和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
7.0.3面板表面不得有划痕、裂纹、风化、缺棱掉角等质量缺陷。过期的粘结性水泥不得用作胶结材料。
7.0.4石材、墙地砖施工前,应制定规范,确保整齐有序,减少颜色选择、色差、预排和非整砖使用。墙面和地面突出的物体应按规定用整体砖组切割,边缘对齐。
7.0.5砌石前应进行背涂,以减少“水渍”和“泛碱”的发生。
7.0.6墙地砖应满铺砂浆并粘贴牢固,单块墙板的棱角空鼓不得超过铺贴砖数的5%。
7.0.7表面平整,接缝顺直,接缝浆饱满,纵横方向无明显错位,颜色基本一致,无明显色差,无污垢和浆痕。
7.0.8铺路石、墙地砖的允许质量偏差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0.8。
地板工程
8.1本章适用于实木地板、实木复合地板和强化地板铺装工程的质量验收。
8.2木地板
8.2.1品种、规格、等级、颜色和潮湿程度
8.2.7条形木地板的铺设方向可供用户参考。一般来说,走廊和通道应沿步行方向布置,室内房间应沿光线布置。
8.2.8木地板铺装工程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的规定
8.3强化地板
8.3.1基层应平整、牢固、干燥、洁净、无污染,其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8.3.2建筑物或平房的底层铺装应进行防潮处理。
8.3.3铺设复合地板时,室内温度应符合产品规范的要求。
8.3.4地板下应满铺防潮底垫,路面平整,接缝不得堆放,并用胶带固定。
8.3.5安装第一排地板时,凹槽应面向墙壁,在地板和墙壁之间留有大约10毫米的间隙。
8.3.6当房间的长度或宽度超过8米时,应安装伸缩缝和平板条。
8.3.7木踢脚板应与45度槽紧密结合,高度和壁厚相同,固定钉帽不得外露。
8.3.8表面应平直,色泽和纹理应协调、干净、无胶痕。
8.3.9复合地板铺装工程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8.3.9的规定。
地毯工程
本章适用于各种地毯铺装工程的质量验收。
9.0.1地毯的品种、规格、材料、颜色、上浆材料和附件应符合设计要求。
9.0.2基层必须平整、光滑、干燥、清洁、无污染。
9.0.3地毯固定应牢固。地毯表面应平整,无起拱、凹陷、褶皱和粘边。接缝应拼接紧密,排列整齐,图案连续,热压平整。麂皮表面应光滑平整,边缘闭合合理,表面清洁,无油污损伤。
9.0.4地毯铺设后,应使用张紧器张紧和平整地毯。地毯应与倒刺板牢固夹紧,毛边应填充在踢脚板下。
9.0.5地毯与其他地面的交接处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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