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200平方米不就是6万元?
作者:南充装修装饰网2020-02-07 03:58:5742+关注 " 100平方米的新房子,30000元的舒适生活/* * 34000元。"最近,南京一家报纸刊登了这样一则装修广告。真的有这么划算的装饰吗?赵老太太心想:“那200平方米不是只值6万多块钱吗?”所以我联系了公司并立即签署了协议。谁知道设计师来测量房子后,200平方米的房子要花11万元. 此前,赵女士看过广告后,根据广告上的地址找到了装饰公司。在初步了解情况后,赵女士立即与装饰公司签署了《新房室内装修委托协议》,并支付了500元的定金。谁知道几天后,当设计师来测量房间时,赵女士被告知200平方米的房间将花费大约11万元。 赵女士听了很不高兴:“广告上说新房子100平方米,小康收入3万元,* * 3.4万元。我不应该花6万元买200平方米吗?”赵女士认为自己被骗了,于是向商人提出解除合同的想法,并要求商人退还500元的定金。然而,商人拒绝了。她拨打了南湖工商局的电话投诉。 经初步了解,建业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发现,该装饰公司的广告没有违法,双方签订的合同也是正式合同,没有不公平的条款。 在调解中,装修公司坚持要求对合同中的装修材料和费用进行详细解释。认为最终需要较高的装修费用是因为赵女士选择了较好的装修材料,属于* *装修。如果选择的装饰材料是通用的,费用自然会相应降低。 但是赵女士总是觉得被骗了。她说她之所以找到这家公司,是因为她看到了“100平方米的装修要花3万元”的广告。否则,她不会在没有看清楚合同内容的情况下签署合同,并坚持要求解除合同,将定金退还给500元。 根据《合同法》第155条的规定,在消费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向商家支付一定的保证金作为担保后,如果消费者违反合同,商家不得返还保证金。 同样,如果商家违反合同,他将不得不支付双倍的定金。本案中,赵女士要求解除合同,装修公司坚持不退还定金,因为合同规定“定金支付后,如甲方未委托乙方测量房屋、设计、预算或建筑,定金不予退还”。 考虑到赵女士的年龄和装修公司的广告不明确,经过调解,装修公司最终退还了定金。 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不要盲目签合同。在签订合同之前,他们必须多想想,看清楚合同的内容,然后写下来。一旦合同生效,如果交易被取消,那就是违约,他们将不得不承担相应的后果。在这方面,工商部门也呼吁企业规范经营,并清楚地写广告口号,以免误导消费者。